9月27日-10月9日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 |
10月14日前系完成晋升高职的初选工作。系在规定的范围内,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民意测试投票,系评审委员会完成初选评审,并报送学部人事科。同时上交同行专家评审费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除教学类教授外)1000/4份,教学类教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正高1200/5份;副高700/3份。 |
10月15日前学部评委会讨论确定高职初选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处师资办。 |
10月中旬校职称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类教师岗位相应系列高级职务的评聘名额。 |
10月18日前各系将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职务初选人员的送审材料报学部人事科。 |
10月20日前学部、系上网公示申报人主要业绩和审核结果,由学部统一将正高职初选人员送审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并进行副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送审工作。 学校在10月25日前完成正高送审的寄送工作,并将正高送审人员名单通报学部。 |
11月25日前师资办整理并输入正高职人员的专家鉴定返回意见,并将鉴定意见返回到学部、系。 |
11月30日前各系完成评审工作(包括中初级晋升职务),将有关评审材料提交到学部,人事处统一将推荐教授(研究员)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网上公示。 |
12月中旬,人事处会同各学部完成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农业推广类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完成教学类教授和团队教学高级讲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高级职务的评审工作。 |
12月下旬,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