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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06-12    访问次数 :10

各毕业生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操作细则待团中央下发本年度文件后可能会有所修改):

涵盖范围:20236月份毕业且未满28周岁的毕业学生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

一、毕业学生团员标记工作

对于本年度毕业的团支部,系统已于20236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已被标记毕业时间为20236月)。在此基础上,可在系统内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请各团支书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支部团员按照以下要求标记,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工作手册

1.正常毕业生(有去向单位)不用标记,毕业生的个人资料中会显示2023届“毕业生”身份,纳入“学衔接”相关统计;

2.将延迟毕业的学生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不归属“学社衔接”业务;

3.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指未落实就业去向、需要将团组织关系留在本校的团员,团支书不需要操作

4.混合支部无需进行上述三类标记,但需要将今年毕业的团员进行单独标记,并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本人发起,团支书审核)

根据所标记性质,“延迟毕业团员”、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学生流动团员”)的后续处理分别如下:

1延迟毕业团员:延迟毕业学生先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下一级对应团支部

2未落实就业单位团员: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若转出有困难,需保留团组织关系在校的团员需填写院级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6,交由团支书整理、收齐纸质版材料并上交至海纳苑1-205,请于【619】前完成。

 (3)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分为多种情况:

A.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B.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C.国内升学的毕业生团员,请尽快与录取院校进行联系,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

D.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请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在线下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E.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申请表交至海纳苑1-205,由学院团委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盖章完毕的申请表拍照,并同电子版【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zjugssz@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团员汇总表”),纸质版留在团委老师处存档。

F.毕业后因私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G.转入团组织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智慧团建发起团组织转接申请后,若转入组织需要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照附件7填写介绍信,将纸质表交至海纳苑1-205,由团委签字盖章并返还团员本人。

三、注意事项

1、如果团员本人忘记密码,可联系团支书重置密码;如果团支书忘记密码,本科生联系周歆越,研究生联系叶诗涵重置密码。

2、“学社衔接”团员及团支书业务操作方法见附件2。请注意,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请转往上述地区的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时,关注附件2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关系转接操作后,请转入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的团员务必分别在“北京共青团”、“广东共青团”和“福建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团关系转接,否则“智慧团建”系统转出会失败,具体操作见附件8

3、以上所有关系转出申请需于2023年【619日】前完成,智慧团建转出是毕业离校中的必经环节,若团组织关系未转移,将无法完成电子离校。请各团支部及团员充分重视。

4、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如有其它不明事项,请联系:

蒋老师 0571-87951093

周歆越 19857158699

叶诗涵 17767331099

附件1:团支书对毕业生进行标记工作手册.docx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pdf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附件4: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doc

附件5: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doc

附件7: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doc

附件8:转入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团支部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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